1.房价不受价值规律支配吗

2.豫园股份是什么公司

3.实物黄金,纸黄金,黄金期货,黄金基金,到底什么关系

4.请问在中国那么多黄金专卖,哪家正规?

房价不受价值规律支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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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如果把中国的高房价问题比喻成一只麻雀,那么,当人们从不同的角度、深度去解剖它的时候,就会得出一个结论,这些结论会帮助我们逐渐走近真相。擅长统计分析的王炼利女士写的这篇分析文章,论述翔实,逻辑严谨,让我们看到了高房价背后的另一面。其实,归根结底,高房价问题就是既得利益者对民众财富的掠夺问题。在高房价基础上累积起来的巨大泡沫,将让整个民族在未来付出最惨烈的代价。为了民生,为了民族的未来,有识之士在努力泣血建言决策层,促使住房回归民生之路。感谢所有不惧压力,为根除高房价毒瘤而努力坚守良知和正义的人们!——暖之

转帖:告诉你一个震惊的高房价真相

——别把表象当真相:房价高的原因不是因为地价高!

王炼利

中国房地产业中的道道坎坎实在多,人们很容易将表象当真相。将表象当真相,有人就会偷着乐!

两会期间,有代表说,房价高的实质是地价高 ,需要将地价降下来。这种说法获得代表们一片掌声!

人们普遍认为,土地是国家的,国家只要将地价降下来,房子就不贵了。事实是这样吗?人们哪,你们太不明真相了!

当然,我以前也曾经这样认为过。但“认为”只是种感觉,感觉不能作为依据,我必须找事实做佐证,为了找到佐证,在2006年底,我根据在权威的“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网”上登载的2003年到2006年9月的《上海市有偿使用地块汇总表》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信息中心网公布的《上海市城镇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向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按照每一个土地出让合同号,将每一个出让地块的地点、地块面积、有偿使用方式(分挂牌出让、协议出让、项目招标出让、公开招标出让等)、土地用途(分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商品住宅用地、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实收土地出让金等逐一进行统计分析,得出了令我自己大吃一惊的结论:在房价高涨的2004年和2005年,政府部门收的土地出让金低得惊人!同时我也发现了为什么土地出让金会这么低的秘密、土地出让制度的弊端根源在哪里——我毕竟搞了十年建筑安装工程预算,九十年代初就持有上海市审计局颁发的建筑工程审计岗位证书、安装工程审计岗位证书。

本着一个工程技术人员的良知,我写了3.5万字的《弊病丛生的现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和土地储备制度——解剖上海土地麻雀》,将发现的问题图表化,并将分析的步骤一一列出。此文在高层内参《香港传真》上全文刊登。

2007年4月初,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打电话给我,说他们接到举报,要来上海调查有关陆家嘴中央公寓楼盘买卖方面的问题,柴静听人介绍说我对上海房地产问题有颇多分析,就希望我能接受采访,主要让谈我对土地出让制度和土地储备制度的看法。我就在浦东东方路向城路上的一家宾馆接受了央视的采访。柴静提问,我回答。录制完毕,告诉我将在4月21日的晚上央视一套《新闻调查》时段播放。到了4月21日早晨,《新闻调查》栏目的小伙子仲伟宁打电话给我,说有关我的镜头全部删了,领导通不过。他一个劲地向我道歉,而我一个劲地说:“没有关系,没有关系,你们知道了一些真相也就可以了。”仲伟宁在电话中问:“王老师,你的心态怎么那么好?”我回答“我根本就没有指望过能播出!”

无独有偶,《经济观察报》主编仲伟志看了此文后,让我分成几篇,《经济观察报》准备分期刊登,我分成了六篇,寄给了《经济观察报》,仲伟志说改得很好。但是我很快又接到他的电邮,说是不方便登载了。

完整的《弊病丛生的现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和土地储备制度——解剖上海土地麻雀》一文,应该将土地价并不决定房价高低、相反,是房价拖涨了地价的真相梳理清楚了,可是,这是一篇用大量表格说明问题的文章——我分析的依据《上海市有偿使用地块汇总表》、《上海市城镇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向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就是由几千个土地出让项目组成的表格,经过我的整理,这些表格“活”了,能说话了,能说明问题了!但我不可能在博客上发表这样的表格,所以,认真的读者要信服我分析的结果,还真需要看我的全文。不过,既然条件不允许我发表表格,我就在此简单叙述一下。相信还是能达到澄清事实的目的。

(一)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是出乎想象的低;在土地一级市场上,土地价格是出乎想象的低。

在用人民币计取土地出让金的统计数字中,2003年,上海出让土地面积6102万平方米,政府实收土地出让金91.75亿,出让每平方米土地政府收取不过150.4元,2004年,出让6573.2万平方米,政府实收出让金140亿,平均出让金价213元,2005年,出让5941.3万平方米,实收出让金100.4亿,平均出让金单价169元,2006年1~9月,出让面积3637.2万平方米,实收出让金50.1亿,平均出让金单价137.9元。(此处统计的出让土地面积数字比《上海统计年鉴》公布的少2%,因为我将缺乏对应的土地出让金数额的出让面积项都剔除了)

在土地一级市场上(即政府直接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市场上),由于土地出让的方式分挂牌出让、协议出让、项目招标出让、公开招标出让等,每种出让方式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都是不一样的。其中,“挂牌出让”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最高,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和协议出让收取的土地出让金都很低,工业用地又比住宅用地收取的出让金低出许多。按“平均价”计,2005年“挂牌出让土地价”是34元/m2,“协议出让土地价”是1542元/m2,“公开招标出让土地价”1363元/m2,“项目招标出让土地价”740元/m2,“邀请招标出让土地价”7元,没有前缀的“招标出让土地价”是1625元/m2,另外还有“公开招标”的特例,譬如土地出让合同 “沪房地普字(2005)040号”,是普陀区的金光北块一期配套房,土地价每平方米324元,楼面价218元。再譬如在浦江镇的六块世博会动迁基地,土地面积共67.73万平方米,土地等级为六级,土地出让合同是 “沪闵房地(2005)230、231、242、243、247、248号”,笔者在《上海市有偿使用地块一览表中》查到在这六块土地上,政府实收土地出让金总价是568.97万元人民币,再根据政府实收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总价的30%的规定,计算出土地总价(也就是得地者付出的总价)是1896万,这样,每平方米的土地单价是1896/67.7=28元/m2,由于这六个地块容积率都为1,土地单价28元也就等于楼面单价28元。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单价则是568.97/67.7=8.4元/m2。这样的土地价和土地出让金价,能说高么?低到不可想象呵!

2004年,地处黄金地段的老西门和豫园的“城镇单一住宅用地”的“协议出让”楼面价只有每平方米112.5元、67.7元,土地单价274.5元、161.1元,出让土地面积分别是9.4万平方米和14.9万平方米(合同号:黄房地200457号、号,土地单价根据政府实收出让金单价是土地单价的30%计算,政府实收出让金是773.7万和721.8万元),这样便宜的土地价,不知道这些位于中心区中的核心区的拆迁户的拆迁补贴是多少?在这23.33万平方米 “城镇单一住宅用地”上造的房子,又会以什么价格卖出去?

为了招商引资,上海的工业地价是很便宜的——到2006年上半年,上海八级、九级地段的工业用地协议出让单价有的还不到90元(楼面价),普遍是133元(楼面价)、175元(楼面价),最多200元(楼面价)

(二)人们所说的“地价高”到底是怎么回事?

关于“地价高”的问题,我们必须将最后得地造房子的房地产商和最初从政府手中转让到土地的房地产商分开,能从政府手中用很便宜的价钱转让到土地的,往往不是最终造房子的。我有个朋友属于“最后造房子”的房地产商,他告诉我,他造房子用的地,都是转卖过三、四次了;有的房地产商造房用地,是经转卖了五、六次,地价对于他们,当然是太贵了。我这个朋友还说,他不会做直接从政府手中得地的梦。即使土地转卖了三、四次,他还是有赚的。

房价涨带动了地价涨是假象,从2006年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信息中心传来的数据这样显示:与飞涨的房价相比,地价上涨是不足道的。2003年5月,与南京路永安公司只隔一条马路的九江路福建中路6713平方米商业用地出让,每平方米楼面价6252元人民币;2005年9月,与大世界只隔二条马路的金陵东路西藏路3998平方米商业用地出让,每平方米楼面价6631元人民币,两年多时间内,上海最繁华商业地段的商业地价就只上涨了6%!而这两年多的时间里,住宅房价上涨了多少?当然地价的确在涨,那主要是“挂牌出让”的土地价在涨。但挂牌出让的土地仅占2004年、2005年上海市政府对房地产业土地供应面积的5%、11%!因此,起码2006年的房价上涨是没有理由从“土地上涨”中找借口的!

由于地价对于房产开发的影响是滞后的,2006年前后还在使用前几年置下的低价地的房地产商,他们喊“地价涨”,是为进一步涨房价找借口。

不明真相的人说“地价上涨影响房价”,其实把因果关系搞颠倒了——总是先涨房价,再涨地价的。没看到还未等土地“升值”,房价就上蹿得老高了!

这两年的土地价我是没有作统计分析,因为从2003年到2006年我做了这么详细的计算,有关方面就是不理你,我也不劳神了,反正已有的计算足够能说明问题了。

大家今天知道了政府供应的土地非但不贵而且还是“超低价”,然而土地一级市场的“超低价”并非是为市民“超低”的,土地一级市场的“超低价”的存在只是为了让房地产商中的“凤毛麟角”将从一级市场得来土地能炒卖出个好价钱,同时又能使土地转让市场四茬五茬的接盘者多少也有点钱赚。至于买房者,注定是被宰的。

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一级市场上的土地有什么理由这么便宜?

(三)土地出让金分“桌面上的”和“桌面下的”两部分

现行的土地出让制度是照搬香港的。在香港,这个制度为港英政府的财政收入服务,谁出价高谁得地,土地出让金就是一次收取整个出让期限内各个年度地租的贴现值总和。在内地,这个制度主要为相关利益者服务,这个制度的核心不在于收取出让金本身,而在于要收取“出让土地使有权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因此,土地出让金分为“桌面上的”和“桌面下的”两部分。

在我们这里,土地出让如同其他国有资产出让一样,买卖双方都在算两笔账。一笔账是土地(国有资产)本身值多少钱,一笔账是要得到这块土地(这笔国有资产)的使用权需要付多少“交易费用”。即账面价格(有没有低估暂且不管)和交易价格。这两部分价格合计就构成国有土地或国有资产出让的全部价格。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发达地区,这两笔账是一会事,土地所值(资产所值)就等于为了得这块土地(这笔资产)所需要支付的,而我们这里,一笔生意就必须算两笔账。因为两笔账的“落入口袋”不一样。在香港,全部土地出让金归香港政府,在我们这里,是“桌面上的”出让金归政府财政,“桌面下的”归谁则除了“案发”,只有天晓得。

在香港,政府掌握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但谁来承让土地使用权,由市场来说话,由“出价”来说话,出价高者得地,天经地义。在内地,政府不但掌握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权利,还掌握“由谁来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权。这两个权利哪个大?当然后一个大!那怎样得到后一个权利?一靠“关系”,二才是“金钱”。因为中国凡能在生意场上称得上“关系”的,这“关系”的价值往往远不够用金钱来衡量!

话说回来,“关系”是比金钱金贵,但金钱也能换来“关系”。所以,才有“桌面下”的交易。

因为存在桌面下的交易,桌面上的交易价格才“看起来很便宜”。“少收土地出让金”少收的是进入财政的部分,少收的是“桌面上”的部分,另有“桌面下”的部分、进入“关系”口袋的部分是不见阳光的。那得地者会“亏”吗?才不会。需要得地的商人非常精确地掌握着与政府打交道的得失分寸:本来得一块地应该花消1000万元,其中30%是缴纳土地出让金,70%是支付开发成本;经过“操作”,“桌面上”交200万土地出让金,“桌面上”交467万开发成本,“桌面下”的“交易费用”233万,房地产商总计化900万就得到了土地,整整省去10%的得地费用,还落得皆大欢喜。而官方宣布的中标价是667万:30%的土地出让金是200万,70%的开发成本是467万,全都上缴政府有关部门,真是天衣无缝。若问为什么是这个中标价?你管得着吗!

那些栽在“土地”上的官员,不就是这么“栽”的吗?我承认我没有证据,官方没有具体公布过“栽倒”的官员“栽”的过程,然而我是根据数据在怀疑,由怀疑导出我这样的推理。

(四)政府官员和房地产商怎样分好处的?

政府从“土地使用权利出让”中得到了土地出让金,但更重要的是官员个人来自得到了得地者——主要是房地产商支付的不进入财政的 “得地权利交易费”,这两项就是内地政府和政府官员在“土地使用权利出让”中的全部所得。房地产商也有所得,他实际交付的土地费用比应该交付的要少,这也是房地产商的一种所得,但这决不是房地产商从现有土地制度中的主要得益之处,房地产商的主要得益之处是:有转让、抵押、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即有着炒卖土地包括炒卖土地上附着物——房产的权利。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给了土地转让以限制,限制条件是“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但是,法律条文是敌不过房地产商的智慧的,现在有几个房地产商是在转让房产地产的?他们是“转让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大多是项目工程公司,转让了公司就等于转让了项目工程;转让房产地产等具体工程还要交土地增值税,转让公司连土地增值税都免去了——全部归地方政府所得的、房地产业缴纳比例达70%的土地增值税,偏偏是地方政府最不肯积极收取的税收!1999年到2005年,全国的地方税务局总共只收到298.4亿土地增值税,并且47%是2005年这一年缴纳的!而298.4亿土地增值税只占同期地方税收40769.4亿的0.7%(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政务公开→税收统计),298.4亿中属于房地产业支付的大约还只有200亿。

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颁布第483号令修改土地使用税率,这个修改让外资企业用地税率与内资企业用地税率得到了统一,但由于房地产业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不过占整个土地使用税的4%,即使修改后城镇土地使用税率比原先提高两倍,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部分的承担主体95%以上仍是非房地产企业。

政府之所以不忍收房地产业的税费、政府之所以给房地产商炒卖土地炒卖房产的权利,在于最初几代房地产商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情意,政府官员利益与房地产商的利益已经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了。

在上海的土地出让中,还有一种让房地产商“靠政策得地”的说法。这是怎么操作的呢?出让土地面积分为“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和“代征地面积”。所谓代征地,是不属于项目建设用地的附带征地,是应政府需要而“代征”,其用途多属于“公共用地”。本来,土地出让总价是按项目建设用地面积计算的,开发商需要的只是项目建设用地;但你要得到建设用地,就要在代征地上承担土地开发费用,开发后的土地仍归政府。所谓“靠政策得地”,就是你得答应为政府免费开发一块土地,政府才会根据这个政策给你需要的一块土地。而房地产商开发“代征地”则是盼望“行得春风有夏雨”,盼望政府的回报能超过房地产商在代征地上付出的“开发费用”。

这也能称为市场?很难。

但我们因此理解了政府不愿多收房地产商税费的经济学意义——本来就不是市场交易,怎么能要求这个交易按市场规律办事?

不是市场交易,房价地价上涨的借口就被釜底抽薪。

(五)是中国法律在支持中国房价的暴涨

国务院第55号令第四条赋予“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的权利,《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这样制订:“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这就颠覆了罗马法系中使用权者不得有处分权的规定。处分权是所有权四项基本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核心,处分权包括了转让、出租、抵押、赠与、继承、销售、封存、丢弃等权利。国务院第55号令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使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受让者具备了处分权,使用权就成了事实上的“有期限的所有权”。我国的土地出让制度就成了允许和鼓励土地炒卖、允许和鼓励不动产炒卖的制度——“炒卖”皆因“处分权”而来——如果没有转租权、转让权、抵押权等“处分权”,土地就不可能通过土地使用权利的交易而增值,土地使用权也就不过是实物意义上的对土地的“使用”而已。

使用权人兼拥有处分权,这在西方法律制度中几乎是没有先例的。公元六世纪制定的《法学总论》即罗马私法第五篇中明确规定:“使用权人不能把使用权出卖、出租或无偿让与他人”;《法国民法典》第631条规定:“使用权人不得出租或出让其权利于他人。”;《德国民法典》第1080条条文是:“用益权不得转让。”“用益权既不得抵押,也不得用作担保或者再设定用益权。”用益权是所有权的组成部分,是比使用权内容更广的一种权利,用益权不得转让抵押,使用权更谈不上转让抵押了。

为什么呢?因为“转让、出租、抵押”这些“处分权”才构成了所有权中的核心权利。当所有权者把使用权出让后,使用权者行使“转让、出租、抵押”权利势必会削弱所有权者的权益!试想,如果是你的房子出租给别人后被别人转租出去、你的房子出租给别人后被别人抵押了,你作为所有者,你的利益不是被削弱、被侵犯了吗?所以,民法法系都明文禁止对“使用权”这个权利的出租、抵押、转让。普通法法系的英国法律允许不动产承租人对不动产的转租转让,但大多数不动产所有者却通过立契约的形式禁止承租人转租转让,即不让出租权、抵押权、转让权来削弱自己的所有权。

然而,西方法律制度中对使用权人的权限限制,到了我们这里是反其道而行之。使用权=有期限的所有权,就是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的实质。并且这种有期限的所有权在我国还被提前兑现——我国规定房地产企业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5%就能动用转让权,国外的惯例是土地承租人在完成全部建筑物以前,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因为房产和地产不能分割交易。

所以,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就是由土地使用者动用“处分权”来“处分”使用权的制度,是让“使用权”为“处分权”服务的制度。而我国房价的暴涨,就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土地使用者“处分”而造成的不可避免的、必然的恶果。

自从二十世纪最后十年中国的特大城市上海移植了香港土地制度中的核心部分——批租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准许转让、抵押、转租土地使用权开始,中国的城市就都步入了高房价、高地价的陷阱——土地炒卖就是由于土地的使用权者具有了对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权、抵押权、转让权所致,而在市场经济的鼻祖西方国家,公有土地国家不准这么做,私人土地业主一般不会同意这么做。也因此,这些国家“市场化”了几百年,老百姓的住宅用地价并没有因为“市场化”而“化”上去。

必须指出,当十九世纪精于法律的港英政府制订了把出租权、抵押权、转让权全都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港英政府的殖民心态就曝露无遗——正是因为他们出让的土地本来就是中国“出借”给他们的,他们不会对真正的土地主人负责,在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前提下,让使用权人能同时具有对使用权的出租、抵押、转让等“处分权利”,这正是港英当局用法律形式对炒卖地产者提供的“炒卖权”保障——所以香港的房价地价都很高呀!

这个制度移植到我们这里,自然也导致了我们这里的房价飙升。于是我们不得不问:我们移植这个制度是为了什么?就为了侵害土地所有权人——全体人民的利益?就是为了方便一部分房地产商炒卖土地炒卖房屋?逻辑很难解释得通。

豫园股份是什么公司

1、豫园股份公司旗下拥有众多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百年老店等产业品牌,如:“老庙黄金”、“亚一金店”等,同时该公司是招金矿业第二大股东,并投资体育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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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豫园股份的经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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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黄金,纸黄金,黄金期货,黄金基金,到底什么关系

链接发不了,只能抄过来给你看看。哈哈。从鲸选财经抄过来的

首先来说说实物黄金:

实物黄金,简单来说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黄金,它主要分为三类:1、黄金首饰;2、纪念性金条、金币;3、普通投资性金条、金币。有很多人认为黄金首饰是投资黄金的首选,其实不然。金饰的主要功能是用来装饰和佩带,而非保值升值。一方面,黄金首饰的加工费和税收费用较高,买进的价格一般要比金原料高出20%以上,成本较高;另一方面,金饰回购不仅渠道有限,手续复杂,还要扣除损耗和旧金处理费,变现承担费用较多。黄金饰品经过这样一趟买入卖出,有时候不仅不赚钱,反而会亏钱(猛涨猛跌的特殊情形除外)。因此,购买金饰只能算作消费,而不能算是投资黄金的一种有效方式。

和黄金饰品一样,纪念性金条和纪念性金币,也不是一条很好的投资渠道,因为纪念金币的流通非常不发达,回购渠道和价格体系对投资者并不利,其收益还是体现在收藏价值上,所以,投资纪念性金条、金币,更多考察的是其观赏价值、历史意义及投资者的收藏眼光。

相较之下,投资性金条、金币设计简单,价格基本与国际实时金价接轨,涨跌与国际金价紧密相关,投资透明度较高;而且目前不少银行都设有回购服务,回购自家卖出的金条,在包装没有开封,金条本身没有破损的情况下,加一些手续费就能顺利变现,是投资实物黄金的一个较好渠道。

讲完实物黄金,我们再来谈谈纸黄金:

纸黄金是一种个人凭证式黄金,投资者先去银行开一个黄金存折账户,然后按银行报价在账面上买卖“虚拟”黄金,像炒股一样,通过把握国际金价走势低吸高抛,赚取黄金价格的波动差价。因此,纸黄金交易的就是一张黄金所有权的凭证,而不是黄金实物,不会发生实金提取和交割。

纸黄金交易起点为10克的整数单位,比如今天黄金的价格是233元/克,它的投资门槛在2330元左右,比实物黄金的门槛低。纸黄金报价紧跟国际市场的黄金价格,24小时可交易,交易时需要收取手续费和点差,基民甲以前了解过农行的报价,手续费是0.8元/克,买进卖出(也就是点差)各0.4元/克,其他行应该也是这个价。与股票一样,纸黄金的风险在于不能做空,如果价格趋势判断错误,将和股票一样被套牢。

既然说到了股票,下面就来谈谈黄金股票:

黄金股票就是黄金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上市或不上市的股票,所以又可称为金矿公司股票。因为是属性是股票,所以黄金股票的走势不完全取决于金价,还要结合公司自身的业绩和股价来观察。投资门槛是100股,也就是一手。

目前上市的黄金股票一共有19只,分别是:金叶珠宝、东方金珏、天业股份、西部黄金、金一文化、赤峰黄金、恒邦股份、辰州矿业、紫金矿业、豫园商城、山东黄金、中金黄金、贵研铂业、荣华实业、豫光金铅、洛阳钼业、老凤祥、潮宏基和金谷源。(排名不分先后,代码太多打不过来)

接下来是现货黄金:

现货黄金又称为伦敦金,是基于存放在伦敦城地下金库里的99.5%纯度的400盎司金砖而生成的金融衍生品,利用MT4平台进行交易,而无需去交易所,现货黄金在补足保证金以后可以提现。报价单位是美元/盎司,每手是100盎司,最小交易单位是0.1手,即10盎司,交易成本是100美元/手,换算过来是0.20元/克(按照今天的汇率),每手所需的保证金一般是1000美元或者1500美元。

从交易形式来看,现货黄金和纸黄金有相似之处,但两者区别还是很大的,主要有几点:1、现货黄金可以提取黄金,但纸黄金不能;2、现货黄金是保证金交易,可以以小搏大(收益高,风险也更大),纸黄金是全额交易,需要的资金比现货黄金高(风险更小,收益也更小);3、现货黄金既可以买涨也可以买空,纸黄金只能买涨;4、纸黄金业务可以到开通纸黄金业务的银行去办理,而现货黄金交易目前只能通过香港的平台操作。

下面是和现货黄金很接近的黄金T+D:

黄金T+D是上海金交所在黄金期货推出之前的一个交易品种。它是由上海黄金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是以分期付款方式进行买卖,交易者可以选择合约当日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T+D里的"T"是Trade(交易)的首字母,"D"是Delay(延期)的首字母。

黄金T+D的基本交易单位为手,每手1000克。由于实行保证金制度,黄金T+D一般具有5倍附近的杠杆倍率。除了保证金,个人进行黄金(T+D)交易还需向开户银行支付万分之8的手续费,且为买卖双向支付。黄金T+D与现货黄金一样可以提取实金,两者看起来相似,但其实是完全不同的投资品种,主要区别如下:

1、现货黄金是全球性的理财产品,黄金TD只是针对中国大陆的投资者;2、现货黄金是24小时不间断交易,黄金TD的交易时间不连续;3、现货黄金是做市商交易,黄金TD是撮合交易。4、现货黄金可以设置止损和止盈,黄金TD只能设置止盈,不能设置止损。

再来说说黄金期货:

黄金期货,是指以国际黄金市场未来某时点的黄金价格为交易标的的期货合约,投资人买卖黄金期货的盈亏,是由进场到出场两个时间的金价价差来衡量,契约到期后则是实物交割。

投资门槛上,黄金期货合约每手300克黄金,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按照今天金价每克233元左右推算,黄金期货每手合约价值约为69900元,投资者需要投入的最低保证金为4893元。

黄金期货和黄金T+D在很多方面都一样,但是仍然有区别,主要为:1、黄金T+D没有交割期限,投资者可以永远持仓。黄金期货合约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如果你保留到最后交易日结束还没有平仓,等待你的就是等价值的实物黄金;2、黄金期货的交易时间是上午9:00~11:30和下午13:30~15:00,一共4个小时,而黄金T+D合约的交易时间总计为10小时10分钟,后者要比前者交易时间长。

剩下的黄金ETF和黄金QDII都是公募基金产品。写了那么多,终于到自己的地盘了,泪奔~~

先来说说黄金QDII:

黄金QDII基金是一种通过投资于境外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紧密跟踪金价走势,有效分散组合风险的黄金类金融工具(可以把简单把它理解成投资海外黄金ETF的的基金),主要通过基金净值上涨赚钱。黄金价格走势是影响黄金QDII业绩表现的最重要因素,但因为不同的QDII在投资黄金ETF上的仓位不一样,并不是满仓操作,所以基金的表现还与管理人的投资水平密切相关。

目前公募基金中共有4只黄金QDII,分别是:嘉实黄金、易方达黄金主题、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和诺安全球黄金,它们都成立于2011年。因为黄金QDII本质是基金,所以它的投资方法及渠道和普通公募基金一样,最低投资额为1000元,手续费方面,申购费在0.3%至1%之间,赎回费在0至0.5%之间。与上述投资黄金投资品相比,黄金QDII起始金额小,购买方便,有专业人士帮你管理,当然啦,要付管理费的。

最后简单说说黄金ETF:

黄金ETF是一种开放式投资基金,是以黄金为基础资产,追踪现货黄金价格波动的金融衍生产品。我国的黄金ETF将大部分资产投资并持有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黄金现货合约,来实现跟踪国内黄金现货价格表现的目标。此外,黄金ETF还可适当参与黄金租赁以赚取利息收入。

目前,公募基金中共有4只黄金ETF,分别是华安黄金ETF、国泰黄金ETF、易方达黄金ETF及博时黄金ETF,(华安易富黄金ETF联接A、C由于是联接基金,我没统计进去)除博时黄金ETF于2014年成立以外,其他3只基金都成立于2013年。投资上,一级市场参与门槛较高,金额在百万元左右;二级市场门槛较低,最低单位为100份/手,按照现在的金价,金额仅为233元左右。因为1份额的黄金ETF对应1克黄金,如果你积累了30万份额,等同国家认定的3公斤金砖,就可向上海黄金交易所申请提取实金了。

请问在中国那么多黄金专卖,哪家正规?

你如果是想做投资保值,不是一定需要实体黄金的话,那你可以直接去工行购买,同时工行也提供实体黄金。中行也有的。

具体的要是要找投资公司的话,各地太多,具体的你要到各地问了。

如果你不嫌麻烦的话,我给你引用店别人的分辨经验,很长,有耐心就看完吧。

如何找到正规的黄金投资渠道 如何识别非法炒金

过去,黄金被人们认为是最保值的产品。当今社会,黄金不仅仅属于保值品/装饰品,而且广泛使用在工业/航空/医疗等领域,甚至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上非常流行的投资产品之一。?黄金在金融市场上有多种投资形式,哪一种才是当前国际金融市场最活跃,最为投资者喜爱的?中国的黄金市场发展又如何呢?现在来谈谈这些问题。

国际上的黄金投资有很多种类,简单地说分为现货金和期金。这里主要谈谈现货金,现货金分为实金买卖和纸金买卖。纸金属于个人凭证式黄金,它的报价与实金相同,跟随黄金市场的波动情况进行报价,客户可以通过把握市场走势低买高抛,赚取差价。纸金分为银行推出的纸黄金(纸黄金指按实金的全额价格做买卖)和保证金形式的黄金投资。

保证金形式的投资是当今国际金融市场最活跃的投资形式之一,这里详细介绍一下这种投资形式。保证金形式的投资是采用杠杆的原理,以较小的资金放大一定的倍数而做实盘的投资。国际上最流行的保证金形式的黄金投资是本地伦敦金(现货金)和期金。

伦敦金起源于伦敦,伦敦黄金市场也是历史最悠久的市场,所以这种投资产品叫做伦敦金。伦敦金分为实金买卖和杠杆形式(保证金)的买卖,除非是金商,否则一般投资者都选用杠杆形式的买卖。当前,国际上重大的黄金市场都开放伦敦金市场。伦敦金每天的交投量约为200~300亿美元。伦敦金交易跨越了香港、纽约、伦敦、苏黎世、东京、悉尼等主要黄金交易市场,几乎24小时不停运作。伦敦金本身是一种举世公认的高度流通的资产,全球的黄金交易,基本上24小时都在进行,而且参与黄金交投的人非常多,交投量也相当惊人,透明度也高,因此人为操控金价不易,令投资更加公平。目前,最大的黄金交易市场在纽约。

当前在中国,出现了很多形式的黄金买卖形式,那投资者如何选择这些投资产品呢?如何区分呢?现阶段,我国只是开放了银行的纸黄金和上海金这2个黄金市场。银行纸黄金是按国际金价格来操作(上面所提到的纸黄金模式)。而上海金是我国近几年才推出来并允许在上海黄金交易所操作,其黄金标准号为AU99.99和AU99.95。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其操作形式也是采用保证金形式,交易的最小单位为千克,放大的杠杆倍数为10倍。而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客户必须是法人代表或者是法人授权,并且规定只有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一级会员,客户的资金才可以进入市场。据了解,现在很多黄金公司的客户并不符合上述的开户条件,而且资金也没有汇到一级会员公司,那客户进行的投资安全吗?客户的资金安全吗?资金有投入到真正的市场上吗?这种公司有受到相当政府部门监控吗?万一政府要查处这些公司或者这间公司的财政出现问题,谁来保障这些资金的安全呢?(试问一下,当政府查处非法的营业点,人的资金可以拿回吗?)举个例子,有一家公司叫做厦门万鼎黄金投资管理公司,这间公司提出客户只要与其公司签订《代理交易协议书》,并且客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成功开户,而且客户将资金直接汇到厦门万鼎黄金投资管理公司的农业银行帐号,而我在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一级会员名单里却找不到厦门万鼎黄金投资管理公司,那为什么这公司可以接受客户的投资资金呢?客户的开户手续是否合法呢?只是一家投资管理公司,营业执照是否列明可以从事黄金的金融买卖呢?

由于上海金的交易时间短,没有与国际黄金市场同步开市,经常错过黄金市场最活跃的时间段,从而令上海金的价格经常会出现与国际金脱轨地现象,这大大增加了投资者的风险。另外,由于上海金只开放中国市场,市场交投量较小,价格的人为操控因素较大,令投资者比较难判断市场行情,令投资缺少公平。因此,现在越来越多人将投资眼光瞄准到国际最活跃的黄金——伦敦金。

当前我国碍于金融体制不完善,还没有开放伦敦金的市场,所以,若国内投资者想投资伦敦金,就需要做境外投资。而现在国内却有很多公司都宣称自己公司可以做伦敦金的投资,有些甚至宣称自家公司做的是黄金延时交易。

所以这些公司都是合法的吗?作为投资者,如何判断这些公司,如何令自己投资正规的黄金??

由于我国还没有开放伦敦金的市场,若伦敦金的操作平台在国内,那肯定是不合法的。因为这种类型的公司本身属于庄家的角色(说好听一点,就是属于市商)。他们自己利用一套软件,对客户说那就是操作平台,客户的资金就存放到他们公司。而因为我司没有开放伦敦金的市场,客户的资金根本没有投放到真正的伦敦金市场上,他们的资金只是在那公司所建立的市场,公司与客户对赌。试问,这样的公司会希望客户赚更多的钱吗?另外,由于我国没有这市场,所以根本没有部门来监控这类公司日常操作,然而,设立一家这样的公司不需要财力很雄厚,那谁可以保证这间公司的财政状况没有问题,老板不会失踪呢?万一出现这种情况,客户投放在这间公司的资金怎么办呢?比如,伦亚领先(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汇丰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有些人说,那间公司开了很多分公司,这公司肯定有一定实力,财政状况没有问题。但操作这种平台的业务,国家根本是不允许的。当国家要查处这些公司,不管它有多少间分公司,也同样要查处,这公司的资金全部要没收,那客户还可以取回资金吗?绝对不可以。而同样有人说,为什么国家还不查处这些公司,这些公司可以生存这么久?其实,政府一直都有查处这种公司,而因为这种类型的公司太多,今天查封A公司,明天他们又改名为B公司。所以,在现阶段,政府先对投诉比较多的公司进行严格的查处。而试问投资者,你们可以知道你们投资的那间公司不在政府要查处的那批名单上面吗?比如:黄金家族(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这间公司的网页上只是有一个详细的公司简介,而最重要的“产品介绍”这一栏的内容根本是空的,而且上面提到,联系信息只有享受付费会员才可查看,试问这样的公司安全性在哪里,诚信度在哪里?

另外,有一些公司不会说自己公司做的是伦敦金,他们告诉投资者,他们公司那种是黄金延时交易,交易单位是盎司,交易时间是24小时,所以,他们的本质就是做伦敦金,只不过他们多了一项服务,可以购买实金。他们向外宣传,假如客户买错了方向,又不想亏太多,为了避险,可以将实金买回去。但我有个问题想问一下,这种投资既可以买升,又可以跌,假如买升的时候,金价下跌,那投资者可以买实金,如果投资者买跌,而黄金却上升,请问如何做这种避险的操作呢?难道将实金卖回给投资公司?我们来计算一下,1手伦敦金是100盎司,用的保证金大约是1万2左右。所以,一位投资5万美元的投资者可以做20手伦敦金的交易。假如他要买回20手的实金,需要全额多少钱呢?现在的金价买入价是$650,买20手,需要130万美元。而且20手伦敦金的重量是62千克。试问,除非是金商,普通的投资者拿出这么多钱买这么重的黄金回来有什么用呢?这样的延时交易值得宣传吗?另外,投资公司对投资者的报价是用伦敦金的报价,而卖的金条却是上海金的标准。当中的差价怎么处理,哪个部门可以来监控这一点?何况,对于外行人(普通投资者)要验证这些金条的真假也真有一定的难度。假如客户是买跌(做空),当他买错方向,是否可以将实金卖回给这公司,那是按哪个标准呢?

举个例子,一家叫做千鑫贵金属投资有限公司和一家叫做明珠盛世(福建)投资有限公司,这2间公司都有推出一项黄金延迟交易,想问一下贵司从事的是哪一种黄金的买卖?贵司提供的杠杆形式的黄金延迟交易属于哪一种黄金?你们的报价是按哪个标准,是属于国际伦敦金(现货金)的价格吗,假如不是,那为什么你们的交易时间却与国际金的交易时间一样,据我所知,国内上海金的交易时间并没有这么长,而且上海金的交易单位是千克?另外,你们认为黄金延时交易风险程度低:可以交割实物金条,避免投资者被套后只能割肉止损,请问按上面客户购买20手的例子,真的可以令客户的风险降低吗?这种交易是国家哪个部门授权审批呢?请问贵司的日常业务受国家哪个部门监控呢?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投资者,有些人说庄家在国外是合法的,只是国内人对庄家这名词产生误解,所以他们认为自己在国内做黄金投资的庄家是合法的。但我想问,没有相关部门来监控这些庄家,如何可以保证他们没有做违法行为呢?活动在香港是合法的,为什么在中国是非法,是国家严禁的活动?因为活动转到中国,已经变质了。

若国内投资者想投资伦敦金,应该怎样做呢?必须进行境外投资。而境外投资是合法的吗?只要是通过正当的途径将资金汇到境外,而那投资产品是遵守当地的金融法规,那肯定是合法的。举个例子,一位中国公民到海外旅游,比如到香港,只要遵守中国的规定合法将资金带出境外,然后在香港买香港,他这样的行为就是合法。因此,国内投资者只需要在已经开放伦敦金市场的地区开户口,就可以进行投资。国际上有几个重要的黄金市场:伦敦/香港/纽约/悉尼/东京。其中香港是离我国最近,并且是我国一国两制的城市。

在投资前,首先要了解该金融公司的实力和投资顾问的能力。以香港为例,只要一间金融公司既有黄金交易又有外汇交易,那这间公司就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值得信赖。因为在香港,根据证券处法例,一间金融公司可以进行外汇买卖,必须注资3000万港币以上。因此,必须具有相当实力才可以开办一间这样的金融公司。假如那间公司除了从事外汇/黄金交易,还有证券交易/期货交易,这间公司的资金实力就更加雄厚,规模更加大,它受到香港相关部门的监控就更加严格,对客户的资金就更加有保障。在香港等国际金融中心,金融市场有相当长的历史,具有一套完善的金融体制和监控制度,令投资者能放心去投资,特别对于那些有相当实力领取了相关牌照的金融公司,更加能令投资者放心资金的安全。而且在香港等国际金融中心,由于金融市场已形成相当长的历史,当地的金融气氛浓厚,因此投资顾问的投资经验也优越很多。

那投资者怎样与境外的投资公司联系呢?境外的金融公司在国内会设有办事处或者有驻守在国内的职员(另外还有部分国内投资公司与境外金融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投资者只要与他们取得联系,投资的时候是与境外的金融公司签订买卖协议,然后将资金汇到该境外金融公司上,那就可以进行伦敦金的投资了。上面提到,只要这间金融公司在当地有一定的公司规模,并且受当地相关的政府监控部门监控,那客户的资金就绝对受到保护。而对于国内人比较熟悉、与国内有紧密关系的就是香港,因此,香港金融公司会特别受到国内投资者欢迎。投资者只要按上面提到的内容考察那间公司,只要那间公司具备那些条件,投资者就可以安心投资,安心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