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邯郸哪些情形应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

2.邯郸为什么今年迟发优抚金

3.邯郸市2022年新兵家庭优待金在哪儿办理

4.邯郸市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5.河北2022年退休的职工,为啥养老金计算还按2014年的标准执行呢?

2022邯郸哪些情形应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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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情形应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拓展信息:

 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1.邯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310-2031792

 2.邯郸市邯山区社保中心0310-3112370

 3.邯郸市丛台区社会保障中心0310-3118670

 4.邯郸市复兴区社会保障中心0310-3148575

 5.邯郸市峰峰矿区社会保障中心0310-5196295

 6.邯郸市武安市社会保障中心0310-5650992

 7.邯郸市临漳县社会保障中心0310-8465739

 8.邯郸市成安县社会保障中心0310-7256019

 9.邯郸市大名县社会保障中心0310-6582073

 10.邯郸市涉县社会保障中心0310-3897193

 11.邯郸市磁县社会保障中心0310-2196336

 12.邯郸市肥乡区社会保障中心0310-8658022

 13.邯郸市永年区社会保障中心0310-6885080

 14.邯郸市广平县社会保障中心0310-2529189

 15.邯郸市馆陶县社会保障中心0310-2866831

 16.邯郸市魏县社会保障中心0310—3530175

 17.邯郸市曲周县社会保障中心0310-8892153-8002

 18.邯郸市经开区社会保障中心0310-8066201-8066215

 19.邯郸市冀南新区社会保障中心0310-6011535

 20.邯郸市邱县社会保障中心0310-8362130

 21.邯郸市鸡泽县社会保障中心0310-7518208

邯郸为什么今年迟发优抚金

邯郸人事务厅以及财政厅进行了政策调整。

2022年11月7号,河北省邯郸市发布关于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通知相关公告,对于2022年的优抚金,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以及相应的补贴标准,在未完成人员抽调以及具体信息收集之前,推迟发放优抚金。

优抚金指的是对特定人员的一种抚恤奖励,优抚对象主要指的是中国现役军人以及退役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和退伍军人。

邯郸市2022年新兵家庭优待金在哪儿办理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取。邯郸市2022年新兵家庭优待金由义务兵批准入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当地县级兵役部门提供的领取人相关信息组织发放。因此邯郸市2022年新兵家庭优待金在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

邯郸市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法律主观:

2022年合肥市生育津贴新规定有:女职工生产后可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顺产和自愿剖腹产享受生育津贴5个月,剖腹产享受生育津贴5个半月,流产享受生育津贴1个月,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享受生育津贴1个半月,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增发生育津贴: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2.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合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系统自动核算发放,生育津贴等于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30乘产假天数。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女性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河北2022年退休的职工,为啥养老金计算还按2014年的标准执行呢?

河北省的养老保险早已完成省级统筹,依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精神实质,省级统筹必须做到了七个统一,即社保政策统一,统一股票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方法,统一空缺分摊体制,统一集中化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经办人员服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体系。

在其中在统一社保政策层面,保证统一缴纳社保范畴、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统筹项目和养老服务金计发衔接方法等。依据河北省的要求,在河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完成省级统筹之后,养老金的交费低限和限制全是我省统一的,缴费指数都是根据每一个人实际收入除于我省统一发布的缴存基数,其实就是上一年度河北在岗职工月平均收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养老金的计发数量都是根据河北发布的养老服务金计发数量实行。本质上在河北各大城市缴纳社保,同等条件养老保险金不容易有差异。

河北2021年的养老服务金计发数量要在2021年的11月份发布的,可能2022年的养老服务金计发数量还会到2022年的11月份上下才能发布。那在2022年在河北办退休的企业员工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有临时依照2021年的养老服务金计发数量6575元来测算。河北里的石家庄市、保定市、廊坊市、河北张家口、唐山市、承德市、邢台市、秦皇岛市、衡水市、邯郸市、沧州市等多地都是会按照这个计发数量来费用预算和计发2022年办退休的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待2022年的计发数量发布之后,再重算然后进行补差。

一部分人为什么会产生在2022年离休,应该按照2014年的工资待遇去执行,实际上这个说法是不完整精确的,也是完全不正确的。造成这种情形的重要原因,主要指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中人,因为养老金的计算按照新旧二种方法比照测算。依据国家人社部发(2015)28号指示精神的相关规定,依照老办法测算退休金,是依据退休前的工资待遇和工作年限比例计发。

退休前的工资待遇包含三个方面。一是2014年9月人员的工资待遇;二是2014年9月工作员个人的职务职级(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对应的退休补贴规范;三是依照政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对应增大的退休金规范。

之上三个部分总数依照占比计发的退休养老金,便是老办法计算出来的退休养老金。由于这个测算方法中出现了2014年9月的工资待遇,这便是很多人都认为2022年办退休,是依据2014年工作规定执行的主要原因,这其实是一种误会。

在2022年办退休的人员中人,除开依照老办法测算之外,还需要依照新方法测算,新方法计算出来的养老退休金、过渡性养老金仍是按照2022年的计发数量进行计算,在2022年的计发数量并没有发布以前,依照2021年的计发数量测算并计发,指2022年计发数量发布之后仍然存在补差问题。

退休中人依照新办法和老办法比照测算之后,新方法测算高于老办法的那一部分,在2022年按照80%比例计发,2023年依照90%比例计发,2024年依照100%比例计发。假如是依照老办法计发的,那样高于的部分也应该按照80%比例补领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