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历史油价表_广东历年油价表查询
1.油价暴涨,我们以后真的会加不起油吗?石油永远也用不完?
2.最新汽油价格
3.请问各位网友,广东省农村城乡客运燃油补贴规定及明细,谁有呢
油价暴涨,我们以后真的会加不起油吗?石油永远也用不完?
最近一段时间受俄乌冲突的影响,国家油价又大涨了一波,而且不少机构都预警说,这只是一个开始,随着国际油价突破120美元大关,95号汽油或全面进入10元时代,不至于加不起油,只能说油会变贵,石油也总有用完的一天,新能源和旧能源交织碰撞,我们只能寻找新的方法!
新方法——发展风电一大批的风电光伏项目基地在内蒙古、甘肃等地集中开工,利用戈壁、沙漠等土地进行发电,有效带动产业和经济发展,中国风电装机容量在去年大涨16.6%,与此同时,中国还贡献了全国海上风电增量的四分之三,中国已经在2021年成为全球第一的风电大国,就算是石油用完了,也可以开新能源车!
为了推进光伏产业发展,我国还鼓励智能光伏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向全球中高端价值链迈进,在传统的水电项目上,中国水电发电量占全球的30%,同样位居世界第一,足以用新能源来抵御此次油价上涨!
新方法——绿色出行汽车的增多、城市拥堵以及油价的不断涨价,更重要的是中大城市已经修建了地铁或者快速公交,大家更愿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的方式,再加上单车和步行结合的方式来替代城市内的汽车出行,这也会延长石油的使用时长,可以为能源改革争取一部分时间!
尤其在北上广的一线城市,交通堵塞,停车位少,停车费贵,而公共交通已经非常完善,所以,会有更多的人选择公共交通出行,这也标志着汽油车的时代彻底宣告结束,新能源汽车将不可逆转的取代汽油汽车!
新方法——能源革命目前为了解决油价上涨问题,中国正在剥离传统的石油煤炭,努力构建清洁能源为基础的新一代能源体系,用新能源来替代旧能源,这不仅仅是一次普通的能源革命,更是中国在努力争夺未来话语权的革命!
油价暴涨只是表象,重要的是我们究竟要如何解决石油资源问题,过去我们仰人鼻息,能源进口看别人的脸色,经济命脉卡在别国的手里,发展处处受限制,如今正好利用碳中和发展契机,在自己的国土上构建属于自己的能源长城,来面对油价上涨!
小结经济在发展,时代也在不断变化,国家也大力推行绿色环保的生活,无论油价上涨是否会导致我们加不起油,我们也应该改变生活方式来应对这次油价上涨,要知道石油是有限的,总有一天会用完的,只有大力发展新能源才是关键!
最新汽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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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0 我是新乡地区的私人加油站 90卖4.2元 93#卖4.67元 -10#卖4.7元 卖出油价仅供参考
请问各位网友,广东省农村城乡客运燃油补贴规定及明细,谁有呢
首先,农村城乡客运燃油补帖规定的政策依据是《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财建[2009]1008号文件发布)。该办法的具体内容: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财建[2009]1008号文件发布)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对象,即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包括城市公交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其中,“乡村”分别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
具体补助对象,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认定。
第四条 各地应抓紧完善出租汽车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化解油价调整对出租汽车经营效益的影响。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临时油价补贴。
本办法所称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 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分品种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的分品种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补贴。
第六条 补助资金补助标准的确定和中央财政负担的补助比例按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补助用油量由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拥有的车辆数量、车型和行驶里程等,计算核定在一个补贴年度内合法营运消耗的成品油数量。
第八条 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业户)管理档案和管理制度,完整、准确地记录所属车辆、行驶里程、用油量等基础信息,并按燃料种类对每辆车燃料消耗量进行统计、汇总、核实,分别填写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燃料消耗量明细表(见附件1、2、3),及时按程序上报。
第九条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建立健全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及燃料消耗量的基础档案和数据库,完整、准确地填报各项基础数据,科学准确地核算燃料消耗,并编制报表。
第十条 补助年度终了后,县、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力量,对本辖区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进行统计、整理、汇总,经核实无误后,于2月15日前,分别将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出租汽车用油量汇总表(见附件4、5、6)逐级上报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同时抄报同级财政、审计部门。
第十一条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收到下级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车辆油料消耗情况后,经审核和重点抽查,将本省(区、市)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整理汇总,于3月15日前上报交通运输部,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审计部门以及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部收到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油料消耗情况后,应当根据前一年度补贴用油量情况对全国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补助用油量以上年度补助用油量为基础,考虑增减变化因素确定。交通运输部核定的补助用油量于4月10日前报送财政部,同时抄送审计署。
第十三条 财政部根据交通运输部报送的全国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上年度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按照分品种补助标准和负担比例,计算分省(区、市)上年度成品油价格补助金额。
第十四条 中央财政负担的上年度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于4月30日前,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省(区、市)财政。下达资金的文件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审计署、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财政部下达的上年度补助资金后,应当会同同级交通运输部门逐级下拨资金。基层交通运输和财政部门应当在6月30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补助对象。
基层财政、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完善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制度,并将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金额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部门于9月15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并抄送审计署。
第十七条 补助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全额用于补助实际用油者,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财政部将会同交通运输、审计部门,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用油量申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各级财政部门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额度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或组织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准确填报有关报表。对未报送或未按期报送有关报表的,不予补助。
对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的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一经查实,追回上年度补助资金,并取消下年度补助资格。
对虚报用油量套取补助资金、扩大补助范围发放补助资金、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部门和管理人员,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补助资金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规定,商同级交通运输部门重点用于基层管理部门用油量统计和补助资金发放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附表一城市公交企业燃料消耗量明细表
附表二农村客运经营者燃料消耗量明细表
附表三出租汽车经营者燃料消耗量明细表
附表四城市公交燃料消耗量汇总表
附表五农村客运燃料消耗量汇总表
附表六出租汽车燃料消耗量汇总表
其次,关于广东省交通厅就该办法的实施细则,你可以找当地交通部门咨询,如果不是从事该行业的,对方有可能不提供。
供参考!
最后补充:在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农村客运车辆的明细公布一项,最后公布的数据是201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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