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山申请失业补助金开始日期和终止日期一致是怎么回事,失业补助金还能领到吗?

2.苏州失业金每个月几号发放

3.苏州园区失业补助忘申请2月,能补发吗?

4.微信上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去哪里领取

昆山申请失业补助金开始日期和终止日期一致是怎么回事,失业补助金还能领到吗?

苏州失业补助金价格_苏州失业补助金金额

申请失业补助金开始日期和终止日期一致,应该是一次性发完。

失业补助金即不是失业保险金的翻版又不是失业保险金延续,而是一种临时救助金,它是2020年新生事物,目的减轻疫情对失业人员影响。

在现实中,最常见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是:工资低,劳动强度大,自己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另外还有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不够一年或未失业登记等情况。

为了全覆盖参保失业人员,国家对失业政策进行升级调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同时规定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简单说,只要参保失业保险,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直接领取6个月失业补助金。

扩展资料

失业待遇标准

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既有上限又有下限,上限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下限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设置上下限。

目的只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而不是改善失业人员生活质量,具体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比如安徽1242元/月、青岛1337元/月、苏州1418元/月、长沙市1530元/月、北京1706元/月、上海1815元/月等。

失业补助金:可以说是差额失业保险金,按规定标准不高于地失业保险金的80%。比如当地失业保险金1242元/月,相应补助金小于1242×80%。

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苏州失业金每个月几号发放

苏州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申领之月起计发,每月15日为系统发放日(如遇节日,按期提前),15日前新登记申领并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当月发放;15日之后登记申领人员,正常于下月补发。

苏州每月1-6号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资金正常当月20号之前到账,每月11号至月底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资金正常于次月补发,次月20号之前到账。

发放: 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本人申领失业保险金时提交的账户中,默认为本人名下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发放时间:

1.每月1-6号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资金正常当月20号之前到账;

2.每月11号至月底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资金正常于次月补发,次月20号之前到账。

发放标准:

1.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

4.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1.5倍。失业保险金每次最长可领取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每个地方失业金发放时间并不一致的,只能以当地社保规定的时间为准。

失业金是由当事人参保的市级社保机构依据实际情况核算、发放,每月集中发放,但各地的发放时间上并不相同。当事人可以到社保机构或者上班时间拨打12333咨询当地具体的发放程序、发放时间。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苏州园区失业补助忘申请2月,能补发吗?

对于关于苏州园区失业保险待遇事宜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一)失业保险金待遇

1、领取期限

(1)失业金领取期限按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年限核定,缴费每满一年可领取2个月,最长期限为24个月。

(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从重新就业之月起重新计算,领取期限可与前次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且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不能核定新的享受期限,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以继续领取。

(3)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及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连续工龄,均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领取标准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

①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具体见下表:

核定后的待遇最高不得超过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失业保险金最低、最高标准由园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定期公布。目前,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为1530元/月、最低标准为820元/月。

②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并且前次失业核定的失业保险金未领完的,以前后两次合并后计算的加权平均值,与本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核定标准相比,就高选定作为合并计算后的失业金月享受标准,但须在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范围内。

(2)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

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按照苏州市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同步执行。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

1、医疗保险费缴纳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个人不缴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可作为其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3)失业人员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及园区社会保险医疗个人账户和医疗统筹账户的入账比例之和进行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按每人每月2.5元的标准从参保员工医疗个人账户存储额中扣缴。中心于每月月底统一对当月已登记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并进行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操作。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者按规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园区的,失业保险基金终止或停止为其支付医疗保险费。

2、享受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从次月起参照在职员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门诊医疗补助费和住院医疗补助等待遇停止享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可同时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就诊及结算规定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患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出示就医凭证,经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身份和证件审核确认后,方可持卡就医及结算医疗费用。医疗费用其他相关就医规定参照《苏州工业园区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执行。

失业人员本人发生生育及流产等相关费用,由个人现金结付后,持报销材料至中心办理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手续。生育费用其他相关结算规定参照《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执行。

微信上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去哪里领取

最近有很多小伙伴都得到了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消息,来缓解一下困难,申请通过之后可以在每个月获得700-1500元不等的补助金,一共有6个月的时间,如果您在疫情这段时间里是处于失业的状态,可以直接在微信上进行申请,那么操作步骤和条件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微信领取失业补助金步骤及条件详细介绍

打开手机桌面,找到桌面上的微信应用,进入到微信里。

然后在微信的主页面里,点击选择公众号选项。

在公众号的界面中选择苏州人社公众号点击进入。

在掌上大厅里选择点击综合查询选项即可。

进入到综合查询的界面中,我们可以看到下图所示点击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查询选项。

然后我们进入到主页后,进行申报自己的失业情况,等待领取失业金即可。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

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用户可以使用微信这款软件办理很多生活服务,最近有很多用户因为不安定因素影响,很多用户都失业了,这个时候,用户就可以办理线上失业补助金,方便用户在失业期间还可以通过补助维持自己的生活。

以上就是用户申报失业补助金的方法,这个服务可以让用户在短时间里获得资金帮助,失业也可以维持基本生活。